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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行CROSS-BORDERregulatory-perimeterhub核验 2026-07-18

辖区监管地图

四个辖区使用不同的“基金分类轴”。开曼和 BVI 主要从开放式/封闭式及募集对象切分基金制度;香港同时区分公开发售授权与 OFC 载体;新加坡则需把 VCC 公司载体、基金管理人的牌照状态和集合投资计划的发售制度分开判断。

辖区首要识别问题主要机构典型门户
开曼群岛权益是否可由投资者选择赎回;是否属于私募基金CIMA、DITC、RegistrarREEFS、DITC Portal
香港是否向公众发售;是否采用 OFCSFC、公司注册处、税务局SFC e-IP、CR e-Services、AEOI Portal
BVI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类别;封闭式安排是否为 PIFFSC、Registrar、国际税务机关VIRRGIN、FSC Returns
新加坡载体是否 VCC;管理人牌照与发售渠道是什么MAS、ACRA、IRASVCC Portal、OPERA、myTax Portal

八模块覆盖

每个辖区页均按同一顺序覆盖:监管体系、基金类型、设立与登记、服务机构与治理、估值与 NAV、财务报告与审计、AML/CFT/CPF、FATCA/CRS 与持续申报。相同标题不代表四地义务相同;具体适用性始终取决于基金法律形式、发售对象、管理人与服务机构所在地,以及是否属于报告金融机构。